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周瀟梟 雷椰 北京報道 新疆戈壁的風車與西北沙漠光伏板全力運轉產生的清潔電力,未來將能更高效地配送至千里之外的廣東工廠和上海數據中心。
7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批復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制定的《跨電網經營區常態化電力交易機制方案》(下文簡稱《方案》)對外發布。
2002年“廠網分離”的電力體制改革以來,我國電網業務由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承擔,為各自片區提供輸配電業務。這兩大電網因獨立運營、規則差異、系統特性不同等,彼此間存在天然壁壘。不過,兩者間存在物理聯絡通道,目前建成的有兩條,還有部分新通道在建設中。此前,跨經營區的電力調配,多為政府間協議、應急調度,頻次少、規模小、靈活性差。
《方案》明確了跨電網經營區的中長期電能量交易、綠色電力交易、現貨交易等不同品種和場景的交易規則,確定了安全校核、交易結算、信息披露、市場服務、平臺交互、輸電費用等制度安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持續推進,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增加了系統的隨機性、波動性,依靠大電網在全國范圍內促進富余新能源消納、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需求愈發迫切,需要打破國網、南網間電力市場的分割。在持續加強網間通道“硬聯通”的同時,用跨電網交易機制實現網間“軟聯通”,有利于實現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高效配置,這是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重要一步和標志性成果。
跨電網電力交易將進一步擴容
南方電網供電區域包括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五個省份,國家電網則覆蓋除南方電網供電區域之外的全國其他區域。目前,兩大電網之間有兩條聯絡通道,三廣直流(三峽-廣東直流輸電工程)于2004年投產,閩粵聯網工程(福建-廣東兩省電網實現互聯互通)于2022年投產。
今年以來,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已經試點開展了一些跨經營區的電力交易。3月,廣西5270萬千瓦時綠電送入上海。6月,華北、東北、西北、蒙西3095萬千瓦時綠電送至廣東。近日,兩大電網達成了規模最大的一次跨經營區電力交易,自7月1日起至9月15日,超20億度來自廣東、廣西、云南的電能,將通過閩粵聯網工程及相關聯絡通道全天候輸送至上海、浙江、安徽、福建。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簽署跨經營區直流輸電工程戰略框架合作協議,并成立了跨經營區直流輸電工程合資公司,包括青桂直流合資公司、藏粵直流合資公司。青桂直流、藏粵直流等新的跨經營區聯絡通道的啟動建設,將進一步提升跨經營區電力交易的容量。
《方案》明確,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跨經營區交易由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簡稱“北交”)、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簡稱“廣交”)、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簡稱“國調”)、南方電網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簡稱“南調”)聯合組織開展,聯合發布交易結果,聯合開展交易結算。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敦楠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電力商品具有無倉儲性、瞬時平衡、依賴電網傳輸的物理屬性,其交易組織高度依賴電網運行特性與調度協同。《方案》創新提出由北交、廣交、國調中心、南網總調聯合組織開展交易的“兩交兩調”模式,充分尊重我國交直流特高壓混聯電網的客觀條件,通過聯合發布交易結果、聯合實施交易結算的工作機制,有效保障交易在電網物理約束下的技術可行性。
《方案》明確了跨電網經營區的中長期電能量交易、綠色電力交易、現貨交易等不同品種和場景的交易規則。
比如,中長期電能量交易方面,具體區分了大型直流工程送電、聯網工程電能互濟、相鄰省區電源靈活轉供等不同送電交易場景,根據不同場景下電力電量平衡關系、參與市場成員特點,分類設計交易組織流程。
比如,綠色電力交易方面,明確了準入條件、交易方式、綠證劃轉等規則。在準入條件方面,《方案》明確,在發電側,以單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作為交易單元;在用戶側,有綠電需求的電力用戶(可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可自主選擇參與跨經營區綠電交易。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能源政策與市場研究院院長凡鵬飛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方案》實現了多場景資源互濟,區分大型直流工程送電、聯網工程電能互濟、相鄰省區電源靈活轉供等送電交易場景,分類設計交易組織流程,保障各自經營區內的市場完整性和整體平衡。《方案》將綠色電力交易作為重要組成部分,使東部負荷中心的企業能夠更便捷、更市場化地購買西部和北部的風電、光伏等綠電。《方案》實現多尺度資源互濟,設計了多元化的交易方式(雙邊、掛牌、集中競價)和交易周期(年度、月度、月內、逐步縮短),明確了向現貨市場拓展的路徑,極大增強了市場發現價格、引導資源流動的靈活性和效率。
《方案》還明確了近期、中期、遠期目標。比如,2025年的近期目標包括,度夏、度冬期間試點基于閩粵直流周內按需交易,力爭年底前開展閩粵直流輸電權交易試點;綠電交易以掛牌交易起步,推動南方綠電送長三角、西北綠電送南方、蒙西綠電送南方等交易,探索達成多年期綠電交易簽約;現貨交易從日前起步,按日開市等。
清華大學能源互聯網創新研究院院長康重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方案》以閩粵聯網為切入點,設計了閩粵聯網工程的成本分攤方式,在保障閩粵兩省之間交易優先的前提下,富余能力向全網開放。《方案》創新性提出了非閩粵交易“暫按2.56分/千瓦時收取輸電費”、“輸電費50%沖抵兩省容量電費”等,不僅有利于提高輸電通道利用率、平衡全網需求,還能從根源上為電網經營區之間的利益協調問題提供了解決方案,著力打造其成為跨電網經營區交易機制實踐的重要示范。
綠電跨電網流動按下“加速鍵”
跨經營區常態化電力交易機制,無疑將助推綠色電力的進一步優化配置。尤其在當前度夏保供的關鍵時期,加大跨經營區電力交易,有助于將西北的風電光電和西南的水電更好地送至東部負荷中心,有助于提升全網應對極端天氣的韌性。
當前,我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超越煤電。截至2025年5月底,我國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占全部裝機比重的45.7%,已經超過了火電裝機的比重。
市場對綠電的需求量會越來越大。國家政策明確,鋼鐵、有色等高耗能行業及數據中心要提升綠電消費比例,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綠電消費比例要在80%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在全球綠色轉型的背景下,蘋果、特斯拉等跨國企業需要通過綠電交易推動供應鏈脫碳,出口型企業需要綠電來更好地應對碳關稅壁壘,高耗能企業對綠電的需求也在持續攀升。
《方案》明確了綠電交易的關鍵規則。準入條件方面,以單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作為交易單元。交易方式方面,包括集中競價交易、掛牌交易和雙邊交易。綠證劃轉方面,北交、廣交共享綠電交易溯源信息,共同形成溯源結果;發電企業市場注冊所在經營區電力交易機構牽頭匯總形成綠證劃轉臺賬,向國家能源局申請完成綠證核發和劃轉。
康重慶表示,為進一步支撐“雙碳”目標實現,《方案》聚焦可再生能源發展要求,構建覆蓋交易、流通、認證全鏈條的支撐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引導綠色電力跨電網經營區流動。《方案》允許發電企業以“單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作為交易單元”、電力用戶(含通過售電公司代理)自主選擇參與跨電網經營區的綠色電力交易,減少代理層級以加強綠色資源供需的自主匹配。在市場機制層面實現了資源端與消費端的直接交易,為構建全國性綠電消費市場掃清體制機制障礙,為“南方綠電送長三角、西北綠電送南方、蒙西綠電送南方等交易”鋪平了道路,極大地拓展了綠電的消納空間和市場范圍。
劉敦楠表示,綠電兼具商品屬性與環境價值,其跨經營區交易面臨不同經營區綠電價格形成機制、溯源方法差異帶來的規則銜接難題。《方案》通過明確綠電交易價格計算規則與綠證劃轉方式,系統銜接兩網數據交互與規則邊界,有效規避證電分離引發的重復計算或環境價值歸屬爭議,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環境價值溯源、核發與劃轉的完整閉環流程。
“今年以來,我們與其他機構組織了多次跨經營區交易,有效檢驗了廣交、北交等各相關省區交易機構聯合組織跨經營區交易的工作能力,在多次、多方溝通協商努力下,通過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平臺交互等多方面的積極探索,為推進全國電力資源優化配置積累了有益經驗。”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發展研究部主任陳曉東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
除了宏觀層面的協調,微觀層面降低企業采購門檻、提升綠電價值認可度同樣不可或缺。針對企業跨省采購面臨價格高、合約周期短等痛點,陳曉東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構建更加透明、規范的綠證市場體系,加強綠證市場信息披露,探索綠證價格指數發布機制,引導市場形成合理的綠證價格,為經營主體合理確定綠電交易環境價值提供有效參考,促進綠電交易的環境價值合理回歸。
陳曉東進一步表示,下階段,將結合《方案》,進一步在通道建設、通道使用優先級、交易流程規范、規則機制協同、區域現貨市場銜接等方面做好持續完善,根據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動態和清潔能源消納等需求,豐富交易場景,縮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頻次,逐步實現按工作日連續開市,推動從“點狀突破”真正轉向“全面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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