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珠海市公安局提請批準逮捕的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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