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8日電 18日晚間,泉陽泉公告,收到吉林證監局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發現泉陽泉截至2024年1月8日連續12個月內發生的訴訟和仲裁事項涉案金額為1.80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10.93%,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吉林證監局認定,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披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姜長龍、總經理王盡暉、董事會秘書金明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吉林證監局決定對泉陽泉、姜長龍、王盡暉、金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泉陽泉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警示函》指出的問題,將認真吸取教訓,深刻反思、嚴肅整改,切實加強對《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證券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學習,同時加強對公司《重大事項內部報告制度》的嚴格貫徹落實,不斷提升公司的規范運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切實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公司將按照《警示函》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吉林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泉陽泉還稱,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泉陽泉官網介紹,泉陽泉于1998年在上海證交所上市,注冊資本現為7.15億元,2020年11月變更為現名稱,總部設在吉林省長春市?,F已擁有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霍爾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專業分子公司,分布在吉林、江蘇、北京、廣東、上海等省市地區。
財務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泉陽泉實現營業收入10.22億元,同比增長13.6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67.38萬元,同比增長15.20%。
二級市場上,截至12月18日收盤,泉陽泉漲1.26%報7.26元,最新市值52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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