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5月20日電 成都華神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神科技”)2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被四川證監局責令改正,董事長黃明良等遭警示。
來源:華神科技公告
四川證監局表示,經查,華神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會計核算不規范。一是2021年子公司海南融盛弘科技有限公司將部分廣告費用支出錯誤計入無形資產。二是2023年子公司西藏康域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康域)部分醫療器械銷售,在未發生實物流轉,控制權未轉移給客戶的情況下即確認收入,且發生期后退貨。三是2023年子公司成都遠泓礦泉水有限公司(存在業績承諾)少量銷售費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響業績考核測算精準性。上述情形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第十二條第二款、《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四項、《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五條相關規定。
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1年子公司海南華神發展控股有限公司預付非主營業務合同款項,5個月后合同解除并全額退回預付款。在此期間,部分資金流入實控人控制的公司,構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與實控人之間發生的關聯資金往來情況。
內控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一是子公司西藏康域財務內控制度不完善,導致部分銷售費用報銷票據與業務實質不符。二是子公司四川華神鋼構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神鋼構”)未嚴格執行采購管理制度。三是公司未建立大額非主業支出內控制度,并對相關資金實際用途保持審慎關注,導致2021年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四是子公司西藏康域財務經理同時兼任客戶財務負責人,人員管理不規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第五條、第三十六條相關規定。
四川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證監會公告〔2022〕21號)第二十一條、《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相關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對華神科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四川證監局還表示,公司相關董事、高管人員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分別對上述會計核算、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內控管理與執行問題負有相關責任。其中,黃明良(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實控人)對上述會計核算、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內控管理與執行問題均負有責任;李俊(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對上述會計核算、內控管理與執行問題均負有責任;宋鋼(公司副總裁,華神鋼構董事長)對上述內控執行涉及華神鋼構的相關事項負有責任。根據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對黃明良、李俊、宋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華神科技對此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高度重視相關問題,將認真吸取教訓并引以為戒。公司及相關人員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強化規范運作意識,切實提高規范運作和內控管理水平,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資料顯示,華神科技主營業務為中西成藥、生物制藥及大健康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鋼結構施工業務等。制藥產品涵蓋注射劑、膠囊劑、口服液、片劑、顆粒劑、灸劑、原料藥等。公司擁有心腦血管、耳鼻喉、兒科、腫瘤等領域共計26個藥品注冊生產品種。
業績方面,華神科技2025年一季度實現營收1.27億元,同比下降29.2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59.2萬元,同比下降740.09%。談及營收下降原因,華神科技稱,公司主營產品三七通舒膠囊于2025年一季度中選全國第三批中成藥集采,但報告期內尚未落地實施,下游客戶調整采購策略,階段性減少庫存備貨量。
5月20日,華神科技收漲1.05%報3.86元/股,總市值24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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